工商時報 / 記者:陳懷瑜 / 台北報導 / 2011-04-15
北市國稅局副局長周賢洋14日表示,北市5個月內查獲40件預售屋買賣未申報所得案件,補徵2億3,000萬元稅收,目前鎖定上千件資料還在整理中,年底前會完成案件查核,未來所有案件的總補徵金額,預料非常可觀。
周賢洋表示,該局於去年底向28家建商蒐集預售屋轉售資料,95~98年度之間,在預售屋階段進行轉讓的個案共計有1,000件以上,國稅局進行追查之後,僅40件補徵2.3億元,罰鍰1.1億元,平均每個投資客連補帶罰繳850萬元,相當可觀。
從查獲案件發現,個人賣出豪宅型的預售屋約1~2戶,但一般型住宅的預售屋,出現投資客一年內可以轉賣高達9戶,總出售金額超過5,000萬元就有20件,而漏報獲利超過1,000萬元以上有16件,單戶補稅500萬元以上則有13件。
周賢洋舉出1個實際補稅案例,甲君96年3月16日以1.25億元價格買進豪宅,其中僅支付1,200萬元的工程進度款,8個月後就以1.8億元價格賣出,賺進5,000萬元,轉手投資報酬率竟高達3倍,遭國稅局查獲補稅1,600萬元,罰鍰800萬元,連補帶罰2,400萬元。
周賢洋強調,今年5月綜所稅申報,99年度實際買賣預售屋有所得的納稅人,最好主動申報相關所得,因為國稅局會再向各推案建商,要求提供99年度的預售屋買賣交易資料,如果納稅人沒有如實申報,會像上述案例所有被查獲者,補稅之外全都開罰,裁罰倍數為漏稅額的0.5倍。
資料與圖片來源:內政部不動產交易服務網